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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老婆是否有义务还老公欠下的债务?

2023-09-27 来源:客趣旅游网

夫妻离婚后,是否有义务还清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个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债务分割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一方要求还款。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可以执行个人财产。但个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一、老公欠的钱离婚后老婆有义务还款吗

老公欠的钱离婚后老婆是否有义务还款,要依据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就需要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夫妻共同债务分割能否对抗债权人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对债权人则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夫妻双方或任意一方要求还款。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偿还债务时首先考虑其共有财产,如共有财产不足或不存在可供执行的共有财产,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均负有对债务的清偿义务。而夫妻协议离婚时对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在未征得债权人同意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债权人权利的限制,故仅对夫妻双方之间存在约束力。

三、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个人财产吗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可以执行个人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离婚时,应当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夫妻离婚后,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还款责任需根据债务性质和双方签字情况确定。如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需共同清偿。离婚协议中对债务的约定不影响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起诉夫妻双方或一方要求还款。夫妻共同债务可执行共同财产,如不足以偿还,可执行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夫妻协议对债权人权利有限制,仅对夫妻双方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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