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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客趣旅游网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与认定,以及其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盗窃、抢夺、抢劫罪的界限。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犯罪,否则视为非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与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有关,但证据不足时可单独认定。非法持有毒品违反国家管理规定,侵犯人体健康,刑期根据持有数量确定。目的是让违法者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持有毒品罪如何认定

1、非法持有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数量才构成犯罪,如果数量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谓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是指除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以外的毒品,其含量已达到了鸦片、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的定罪数量标准。对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不以犯罪论处。

2、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的界限。

行为人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的行为都是以非法持有为前提的。在司法实践中有证据能够证实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即以该罪论处,而不应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犯罪分子拒不供认,又无证据认定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中任何一种罪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还须注意的是,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法定的数量标准达不到法定标准的只能按违法处理。然而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毒品罪只要有行为即构成犯罪.无需毒品数量到较大。

3、非法持有毒品罪与盗窃、抢夺、抢劫罪的界限。

行为人在实施盗窃、抢夺、抢劫他人财物时附带获取毒品的,如果在来不及清理赃物或不知犯罪所得中有毒品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定罪处罚:如果明知获取的赃物中有毒品而非法持有的应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抢劫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事先明知他人有毒品,而实施盗窃,抢夺抢劫行为得手后又非法持有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总之根据其法律特征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是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也侵犯了他人的人体健康,只要非法持有毒品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一般在处罚时就会按持有毒品的数量来进行确定,数量越大情形越严重所存在的刑期就会越长,其目的也是为了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起该有的责任。

结语

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理的规定,不仅损害了社会安全,也对他人的人体健康造成了威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的罪行将根据持有的毒品数量来进行量刑。持有毒品数量越大,犯罪情节越严重,刑期将会相应延长。此外,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及窝藏毒品罪有明确的界限,司法实践中应根据证据确定罪名。同时,非法持有毒品罪也与盗窃、抢夺、抢劫罪有所区别,需根据具体情况划清界限。通过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和量刑,旨在让违法者为其行为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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