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
怀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拓展延伸
怀孕期女性的劳动权益保护及法律赔偿机制
怀孕期女性的劳动权益保护及法律赔偿机制是指在女性员工怀孕期间,雇主应当依法保护其劳动权益,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主不得单方面解除怀孕期女性员工的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后果。具体的赔偿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经济赔偿金、恢复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福利损失等。这些措施旨在保护怀孕期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她们在怀孕期间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就业待遇和合理的劳动条件。同时,雇主也应当加强对怀孕期女性员工的关怀和照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以确保她们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结语
怀孕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怀孕期女性劳动权益保护及法律赔偿机制旨在确保她们的合法权益,包括支付经济赔偿金、恢复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福利损失等。雇主应加强关怀和照顾,保障怀孕期女性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