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情况时,离婚可被准许:
1、登记离婚的,必须在满足双方已依法登记结婚、订立离婚协议,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一个月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条件的情况下,可被准许;
2、起诉离婚的,必须在满足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请求、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等条件的情况下,可被准许。
一、离婚为什么要等待一个月
离婚要等一个月因为是离婚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
冷静期满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能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