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到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房屋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申报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