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离职手续。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