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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15天护理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2023-11-17 来源:客趣旅游网

护理津贴发放标准: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则由社保中心支付,按当地社平工资标准支付,超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未缴纳社保费则按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女方产假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未满4个月15天产假,满4个月42天产假。生育保险包括医疗费用和津贴,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分析

护理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则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向社保中心申请后,由社保中心支付。陪产假工资通常是按照当地社平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职工工资高于社平工资标准时,由用人单位补齐差额;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则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

各地不同,有些省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费,职工可以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可按照配偶生育时间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津贴。具体的护理津贴发放标准因地区而异,请根据当地规定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六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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