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东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东莞市、珠海市、佛山市以及中山市执行第二类最低工资标准,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