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纠纷处理需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据证据受理请求,核实帐目可委托审计机关。合伙人承担债务应明确,争议大可分开审理。偿还超额债务的合伙人可追偿其他合伙人,后者成为诉讼当事人。保护自身权益需了解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1、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各合伙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容易确定,合伙人之间争议不大的,在审理个人合伙对外债务案件时,可以一并确定合伙各方应承担债务的份额,但在裁判文书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如合伙人之间对如何分担债务争议较大,将合伙组织对外债务与合伙内部债务纠纷一并处理不利于案件及时审理的,可以分开审理。
2、偿还合伙债务超过了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或者部分合伙人对外承租了全部合伙债务后,在向其他未承担合伙债务的合伙人行使追偿权时,其他合伙人均应列为诉讼当事人。
3、对合伙经营期间帐目的核实,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举证,在受理案件前尽可能要求当事人清算。在诉讼中核实合伙帐目,可采取以下方式:
(1)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由各方当事人对所提供帐目单据逐一审核。
(2)法院将当事人提供的帐目单据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核。
(3)当事人自行委托审计机关对帐目进行审核。
法院对当事人自己或者审计机关对帐目的审核结果应进行审查。当事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的,可予认定;对审核结果虽有异议,但又提不出相反证据的,对其异议不予支持。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伙合同纠纷发生之后一定要协商好才能处理,如果协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只要所存在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观点,那么法院是可以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结语
合伙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确定债务承担份额,并明确连带责任。如合伙人间对债务分担存在争议,可分开审理。当合伙人超额偿还债务后,其他合伙人应纳入诉讼当事人范围。核实合伙帐目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可通过审查、委托审计机关等方式进行。合伙合同纠纷需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权益需依法保护,法院会受理请求并依据证据作出裁决。了解法律规定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九百七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