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农村子女随父母迁至城市生活和接受教育。根据广东省相关法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参加高考。条件包括父母在省内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持有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省内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地市有3年完整学籍。
法律分析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什么意思呢?它是指子女的父亲或母亲过去是农民,原来一直在农村里生活,后来父母来到城里上班打工,那么就可以把他们的子女相应的也接进城里,如今他们的孩子也跟着父母一起搬进城市生活和学习,这叫做随迁子女。因为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是比较大的。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要就近入学的问题。所以子女随父母迁到城市,需要在迁入城市的学校学习。或者这样理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或者是本省的乡村子女,后来随着务工的父母到打工的城区或镇(区)同住,并在成成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律依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结语
随迁子女是指父母为了务工而将孩子带至城市居住并接受教育的群体。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增加,许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面临就近入学的问题。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随迁子女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父母在城市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持有居住证并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三年以上,同时在省内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地市具有三年完整学籍。这一政策为随迁子女提供了参加高考的机会,促进了他们的教育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四章 社 会 服 务 第四十一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三章 社 会 保 障 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