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不能抵押】分析财产不可抵押担保 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借贷、买卖等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债权人为保障债权的实现,通常采用抵押担保的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财产不得用作抵押: 一、土地。土地,属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耕地、宅基地与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下列两种可以例外:1、由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承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2、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三、公益单位的公益设施。主要是指公益单位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设置的学校、幼儿园、医疗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四、依法被查封、查扣、监管的财产。这些财产由于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物主的处置权受到限制,因而不能抵押。 五、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若允许这些财产抵押,将会导致财产的真正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的利益受到侵害。 六、依法不能抵押的其它财产。如被解散、撤销、宣告破产等企业正在进行清算的财产;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已按合同由他人承包和租赁的财产;共有人不同意抵押的共有财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