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第一轮承包期内户口迁出,第二轮土地被收回合理吗
承包土地,需要当事人是该土地所在地所属村委会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当事人户籍迁移,没有资格承包本村委会的土地。《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农村户口迁出后,承包地会被收回吗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农民因为进城打工或者下海经商在城市里落户,也有一些农村大学生把户口迁到了城市。
那么,农村户口迁出后,村委会有权收回承包地吗?
我们分两类讨论:
第一类是家里人部分迁出户口。这个其实很明确,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这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个家庭共有,这点不容置疑。
第二类就比较复杂,就是全家人都迁出。在这里主要有三种情况讨论。
1、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仍是农业户口。
也就是说从这个村把户口迁到另外一个村,这种情况,如果你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新的承包地,那么原来的承包地需要收回;如果你没有在迁入的村子里取得承包地,村委会没有权利收回你的承包地。
所以这种完全不用担心,迁出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
2、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为非农户口,户口在县镇一级。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也就是说,户口在县镇一级,不必担心土地会被收回,仍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内,全家户口迁出后,为非农户口,户口在市一级。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