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告需要的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主体合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名称在诉讼法律事实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登记材料;
2、证明建立房屋租赁法律关系的证据: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租赁许可证和租赁登记证;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房屋租赁合同;
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证据:证明出租人在交付时是否已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履行合同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