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酒精浓度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认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必须通过抽血检验才能认定,不能仅凭呼吸式酒精检测器检测结果判断车辆驾驶人是否饮酒、醉酒。饮酒驾车、醉酒驾车的认定标准:
1、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2、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的,认定为饮酒驾车行为;
3、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酒驾车行为。
酒驾不是以喝了多少酒来计算的,而是通过呼吸或者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来计算的。
按照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而血液中含量高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1杯啤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会达到20mg/100mL左右,而达到醉酒驾驶80mg/100mL只需要三两低度数白酒或两瓶啤酒。人体血液酒精浓度达到80mg/
100mL,不同酒类量化分别如下:
1、70度白酒约40g;
2、60度白酒约60g;
3、50度白酒约80g;
4、40度白酒约120g;
5、日本清酒约400g;
6、红酒约480g;
7、啤酒约2瓶或4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