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的定额标准对地方给予补助。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做好经费保障。中央财政安排的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用于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地方政府对其家庭发放的优待金。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应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每年负责向退役军人部提供各省(区、市)当年和上年征兵任务数。退役军人部根据各省(区、市)征兵任务数和中央财政人均定额标准,负责提出经费分配方案和分区域绩效目标建议,函报财政部。财政部收到经费分配方案建议后,按规定审定并下达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抄送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退役军人部、财政部根据各自职责,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和兵役机关组织所属市县做好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工作,按规定将本省(区、市)区域绩效自评结果报送退役军人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
各级财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兵役机关应当强化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审计、稽查工作。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补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各级财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兵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补助经费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实施期限暂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后财政部会同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评估确定后续期限。
综上所述:关于甘肃省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政策的问题,建议大家先弄清自己的级别,然后再根据对应政策发放优待金。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