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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怎么履行地确认

2024-02-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确定履行地如下:

1、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但可以依法确定的,以法律确定的交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4、按照上述方法不能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的,支付货币的,应当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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