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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机动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

2024-01-19 来源:客趣旅游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因此,扣留机动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留置。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其中并未包括留置。因此,留置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除了扣留机动车外,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还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这些行为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由法律、法规所设定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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