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若无法偿还全部债务,应优先偿还已到期的债务,没有担保或担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则优先偿还债务负担较重的,负担相同的则按到期时间顺序偿还,到期时间相同则按比例偿还。债务人付款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欠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应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如果有几项债务均已到期,则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如果担保数额相同,则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如果负担相同,则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如果到期时间相同,则按比例抵充。《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