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具发票未收款的,可以申报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开具发票的可以确认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与是否收款无关。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
1、关税以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由海关征收的一种国家税收。进口关税税种代码为“A”;出口关税税种代码为“C”;行李物品税种代码为“W”;邮递物品税种代码为“X”。
2、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的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所创造的新增价格为课税额对象的一种流转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其他环节的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对申报进口的货物征收增值税。进环节增值税代码为“L”。
二、法人租车给公司要交什么税
法人租车给公司要交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保险增值税税率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考虑到我国对一年期及以上人寿保险免征营业税的现行处理以及国际上普遍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的通行做法,我国政府极有可能对人寿保险免征增值税。当然,免税的政策理由也是合理的,即储金作为人寿保险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我国和其他国家均免征流转税。此外,在营改增试点的第一阶段,我国政府也显示出将营业税制下原有的减免税优惠政策延续至现行增值税制的意愿,以便使不同行业能够顺利过渡到增值税。
(二)非人寿保险的增值税处理方法
1、简易计税方法
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非人寿保险公司应就保险费用收入而非增值额部分依照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与营业税在本质上并无差别。
在简易计税方法下,当保险公司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保险服务时,投保人不能抵扣与购买非人寿保单相关的进项税额,保险公司亦不能抵扣与该保单有关的销售成本、管理费用及赔付管理支出等所产生的进项税额。换言之,简易计税方法会导致整个服务链条中的重复征税,而这一特性恰恰是营业税被逐渐废止的重要原因之一。
2、一般计税方法
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的国家,都采取对增值额课税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公式大致如下:增值税=(保费收入-已支付的保险赔款)×增值税税率
在这些国家,增值额基本上是按保险公司每个纳税期间开具发票的保费收入和已支付的保险赔款来计算的。已支付的保险赔款采用收付实现制,不考虑保险准备金或其他计提项。另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抵扣与一般业务支出相关的进项税额,例如赔付管理成本和一般间接费用等。尽管这些国家都对非人寿保险征收增值税,但采取的方法却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