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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证人证言属于什么证据

2023-11-23 来源:客趣旅游网

证人证言是以言词形式表现出来的,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是以言词表现的证据,如书证,鉴定意见。

一、非法证据排除有什么弊端

非法证据排除的弊端有非法证据范围界定不明确、对于非法手段的界定不明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程序上不易操作。我国法律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中非法手段的界定是比较笼统的。关于非法言词证据的取得手段也就是“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法律并没有规定了统一的标准,这将会造成法院无法准确的认定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属于非法证据。

二、行政诉讼中证据保全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措施多种多样,主要体现为如下几种:

1、查封,一般针对不能移动或难以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在相关物品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形式;

2、扣押,一般针对容易移动的物品而采用的由法院提取、扣留相关物品的形式;

3、拍照,主要适用于书证、物证的保全,是一种经常采取的措施;

4、录音,主要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和视听资料的保全,在特定场合下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5、录像,一般适用于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和物证等证据的保全;

6、复制,广泛适用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的保全;

7、鉴定,主要针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它和勘验是常用的两种证据保全方法;制作询问笔录,适用于以言词活动为内容的证据材料的保全,如法庭上的询问、证人证言、调查笔录等,它一般是一种辅助性的方法,常与其它保全措施合并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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