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提醒对方,保险公司需要发票原件,病例,拍片检查的报告,还要搞清楚是住院还是留院观察,如果是住院,需要住院清单和出院小结。
2、可以不用再出钱,让对方自己付费住院。
3、如果后面对方索赔,可以用检查复查的结果反驳后面的医药费和事故无关,应该由对方自行承担。必要的时候,可以鉴定相关医药费与交通事故的关联度。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