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离婚却和别人同居是违法的,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都属于导致离婚的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没有离婚且和别人同居是违法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导致离婚的情形之一为以下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