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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社保卡能否用于家人?

来源:客趣旅游网

医保卡可以给家人用吗

医保卡必须参保人本人使用,不能借给他人使用,包括参保人的家属。医保账户里面的钱,属于个人。但是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则属于每一个医保投保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若自己的医保卡余额不足时,就必须动用统筹基金的钱进行报销。

老公的社保卡可以给老婆用吗

社保卡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不能给老婆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以罚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卡家人可以共用吗

保卡不可以给别人用。(1)社保卡仅限参保人员本人使用,无论是家人、朋友,还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冒用。《社会保险卡》仅限参保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持他人《社会保险卡》冒名就医。(2)使用其他人的社保卡,都属于盗刷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社保卡异地可以用吗

社保卡异地可以使用:

1、参保人在参保地突发型的大型疾病(需要提供县级医院以上的转诊证明);

2、参保人出差在外突然需要看病治疗(需要选好定点医院);

3、长期在异地工作看病的参保人员(当地社保局申请通过后,开具一次性异地就医证明)。

一、关于社保异地使用,需了解以下几点情况:

1、若异地办理就医结算,需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就诊医院属可以异地结算的医疗机构;

2、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需符合相关条件,即属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异地转诊人员两种方可;

3、有些省份允许省内异地就医使用,即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卡在相关门诊或药店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办理备案审批。

二、查看社保卡余额的办法:

1、窗口查询,直接到社保局服务大厅的窗口询问工作人员查询;

2、电话查询,参保人员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电话12333进行查询;

3、网上查询,进入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

三、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申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办理地点领取社保卡申报登记表填写;

2、向社保申报机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照片等材料;

3、申报成功的后,申办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受理申办办理地点领取新社保卡。

总而言之,由于已经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社保网络,实行联保制,因此,社保卡在外地也可以使用。如果需要在外地用社保就医,一般需要填写《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还有长住异地的证明,再提交书面申请。持卡人只需要用社保卡就可以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实时结算。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社保卡可以自己办理吗

自己可以办理社保卡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首先,我们要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的白底彩照(最好是近照,不要泛黄)。2、把材料拿去附近的一个银行,一般中行、建行、农行、工行都可以,还有本地的被授予办理社保卡的银行都行。大堂经理会告诉你填写一张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即可。3、然后把照片贴好,交给银行工作人员。他们会定期将材料交至社保局的制卡中心。4、社保制卡中心将收到的材料录制到系统里,进行数据采集。5、待市级审核完毕后,再由省级审核完成。如果不通过会在系统流程里备注不通过的原因,所以个人要即时关注下制卡的信息。6、如果市级、省级审核完毕无误后,这时会让搜集材料的银行进行开户。7、银行开户完成后,就进行生产卡片,即制卡中。8、制卡无误后,后期待制卡完成后就会将社保卡安排物流发出到相应的银行中。9、到时候银行会通知你去领取社保卡。备注:一般都是自己去咨询银行卡是否到开户行,银行不会自行通知你去领取的,所以自己要是急着用社保卡的话还是主动点去跟进。如果有问题也能及时发现,重新申请办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八十二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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