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携带尸体、骸骨等入境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及其他相关单证。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出入境的骸骨、尸体等实施现场检疫。骨灰入境时,携带人或货运人应向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同时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死者身份证明、携带人或货运人身份证明。经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同意后,方可放行。具体办理手续请咨询实际出入境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具体办法由本法实施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