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领取证明殡葬管理所开。
由丧属在所辖乡(镇)、办事处或县殡葬管理所出具《骨灰领取安葬(存放)申请表》。证明信是以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名义凭借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人的身份、经历或某件事情的真实情况时所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
骨灰领取证明可以到殡葬管理所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携带死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骨灰盒等相关材料;
2、到殡仪馆或民政局申请办理。申请人需要到当地的殡仪馆或民政局申请办理骨灰领取证明。在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
3、现场审核。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和骨灰领取事宜,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登记;
4、领取证明。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领取骨灰领取证明。证明一般包括骨灰领取人的信息、骨灰领取时间、骨灰领取地点等内容。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进行操作。同时,申请人在办理骨灰领取证明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