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才有宅基地。在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才享有的一项物权,使用权人可依法将其出让给本集体成员,若该块土地因国家征收而产生补偿款的,当然归属于现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均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有效。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但之后将户口迁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合同也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三、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什么
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