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变更监护关系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大部分举证责任。一方认为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另一方存在法律认定的变更抚养关系情形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取证:要求工作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收入和工作变动。如果对方是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可以查询确定其工资;要求对方的邻居或朋友出示对方长期不良习惯的证明,或要求对方出示对方不履行抚养、虐待子女义务的说明;居住地经常变更的,从对方租赁的房屋的所有人可以知道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对方不履行债权的,可以要求对方债权人出具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