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民事纠纷可以找当地土地部门或当地司法所处理。司法所,在基层政法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机构之一,它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共同构成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体系,成为中国基层司法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派出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派出所是属于行政机关。派出所是市、县公安局或相当于县级公安机关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公安机关具有双重性质,具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要看其行使的具体职能来确定。
二、土地承包纠纷找谁
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
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
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
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
(一)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大调解的范畴,纠纷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与打民事官司类同;二是向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或诉讼中,相关法律没有设定前置条件,可以按纠纷当事人的意愿任意选择其中的解决方式。一般顺序是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对仲裁不服再打官司。
三、判缓刑到司法所报到吗
缓刑一般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判缓刑要到司法所报到。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要按时到缓刑接受社区进行矫正,由司法所进行监管。犯罪嫌疑人要每月集中学习、进行公益劳动,思想汇报、电话汇报或者当面汇报。每周最少要当面,或者电话汇报一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