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工伤险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医疗缴费单据等。
一、事实劳动关系能认定为工伤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工伤认定申请表;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如何申请工伤鉴定委托书
工伤鉴定的申请如下:1、用人单位或员工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劳动保障局审查材料,决定受理;3、受理后调查核实员工的情况,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