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违反海关法规的行为。珍贵动物包括我国特产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世界上被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指珍贵野生动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
法律分析
1、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珍贵动物”是指我国特产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在世界上已被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属于我国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主要有大熊猫、金丝猴、白唇鹿、扬子鳄等一百多种动物;属于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主要有丹顶鹤、白鹤、天鹅、野骆驼等,珍贵动物的“制品”,是指珍贵野生动物的皮、毛、骨等制成品。
拓展延伸
走私珍稀动物罪的法律规定和刑罚措施
走私珍稀动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运输、贩卖、购买、持有珍稀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和第三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走私珍稀动物罪的法律规定包括:非法运输珍稀动物及其制品、非法购买、持有珍稀动物及其制品等。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走私珍稀动物罪的刑罚措施也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涉及走私珍稀动物罪的犯罪分子将面临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罚。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走私珍稀动物罪还可能涉及财产追缴、罚金等附加刑罚。为了保护珍稀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严惩走私珍稀动物罪是国家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共识。
结语
保护珍稀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严惩走私珍稀动物罪是国家的法律责任和社会共识。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走私珍稀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此外,还可能涉及财产追缴、罚金等附加刑罚。我们应当共同努力,加强海关监管,打击走私行为,保护珍稀动物的生存环境,让它们得以繁衍生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自然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