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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平均工资是怎么算的

2023-10-01 来源:客趣旅游网

法律主观:

在当今社会下有关于失业率居高不下时,很多时候在面对裁员减薪的情形下,没有协商能力用人单位极有可能趁机将工人的工资压低。有了最低工资,低收入人士就业就能取得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薪金。一、劳动法是怎样规定最低工资的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注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这些: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三、劳动法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3、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我们通常称之为代通知金。《**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上一个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4、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月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竞业限制月经济补偿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5、顶岗实习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直接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7、停工/停产劳动者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8、约定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于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根据规定,该约定的加班加点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希望上文的劳动法是怎样规定最低工资的、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劳动法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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