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但是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缓刑考验期 内乘坐交通工具的限制性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刑法》明确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虽然没有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乘坐交通工具上进行限制,但被宣告缓刑的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中,明确规定在考验期内应当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 离开居住地 的市、县或者迁居的都应当报告。离开居住地七日内日的,应当报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社区矫正人员 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乘坐交通工具与离开居住地是相联系的,虽未限制乘坐高铁,但同样样遵守考验期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