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务人到对债务到期,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仍然不偿还到期债务,而债权人又没有借条的情况之下,债权人想要追回到期债务,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没有借条,如果有证人能证明债务人在何时何地借债权人债务多少。只要证人是与债权、债务人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证人的证言是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证据的。
2、没有借条还可以在催还债务时,对自己与债务人的谈话进行录音,如果债务人在谈话中承认自己有借款行为且没有偿还,只要债务人不是在债权人用非法手段逼迫的情况下,自愿说出的,那么这样的录音也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债权人拥有债权。
3、还有一种就是让债权人自愿写下欠条,当然这样的情况很少,因为它本身就不想还债。
一、借款条丢了怎么办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要注意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录音可以公证。
二、保证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
1、可以继续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权人可以继续起诉。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仍然可以实现权利。2、可以催告债务人尽快还款。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没有继承起诉的,可以通过公司催告或者是催收函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的,如果是债务人自觉自动自愿还款的,债权人收取的还款受到法律保护,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范围。债务人如果在催款承诺书上签字的,即可成立新的债权。诉讼时效可以另行起算。3、可以催告保证人还款。催告保证人还款与催告债务人还款的原理是一样的。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需要承当债务先予偿还的义务,债权人直接找保证人履行债务。因此,在保证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催款合同来保障自己的权益。4、与债务人协商。超过了诉讼时效,在明知道债务人不会自觉履行的情形时,可以先与债务人沟通,晓之以礼,动之以情。适当的可以通过降低利息的方式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虽然收回的钱少了,但能收回一点也是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