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得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起诉。另外,手里得掌握有力证据,比如他们已有孩子,左邻右舍都认为是夫妻,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件或者办理了假的结婚证件等等相关的证据。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重婚罪有两种情形:
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也就是同居者即使没有登记结婚也存在成立事实婚姻的可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然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自不构成重婚。如果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构成重婚。但是,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被依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则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称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称为事实上的重婚。由于法律上的重婚不易实现,故现实生活中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