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兵就医政策:
一、三个对象“免费”医疗。现役军人医疗免费;军人配偶医疗免费;军人未成年子女医疗免费。
二、四个对象“优惠”医疗。享受优惠医疗的对象包括:军官、军士的父母和岳父母。《规定》实施后,军人配偶实行了免费医疗制度。军人父母及配偶父母门、急诊医保报销后,可以再减免20%;如果住院,医保报销后,再减免50%。
军人配偶在就诊或住院后,医保结算后,其余免收。军人配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属随军,还有一种是家属未随军。对于已经随军的家属,可以与军人享受同等的医疗。未随军的军人家属,在军队体系医院通过个人医保结算后,其余的予以免收。这样对于无社保的军人家属,也不要担心自己付医疗费。四、父母、岳父母医疗如何减免?父母、岳父母在医保支付之后,医保报销一部分,在自己支付的基础上,自费部分门、急诊减免20%,住院费减免50%。这个是在急诊、门诊先进行医保报销之后,再减免20%,住院在医保报销后再减免50%。如果是农村合作医疗报销50%,报销后再减免50%,这样就等于减免了75%,如果是看病花了十万元,合作医疗减免5万的基础上,再减二万五千元,实际上只要付二万五千元。
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参加工伤保险并依法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解决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所在单位无力支付和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解决。
就医享受减免优待,费用“一站式”结算残疾退役军人到医疗机构就医时按规定享受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优先享受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在省内优抚医院享受优惠体检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费优抚医院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优先优惠项目原则上检查费、体检项目优惠减免不低于 10%住院床位费优惠减免不低于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在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帮扶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