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述离婚应当到被告居处地申述立案,假如被告居处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立案;假如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则情形之一的,到原告居处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申述立案。
一、不当得利法院执行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当得利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需要按照被告就原告来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要求返还房屋如何诉讼
要求返还房子诉讼流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送民事申述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也能够口头申述;2、人民法院收到申述书或则口头申述,要进行检查。认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7天内裁决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被告收到申述状副本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告知原被告;5、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确认开庭时刻后,应当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布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刻、地点。
三、合同纠纷由不同被告管辖
合同纠纷多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提起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居处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居处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纳强制性教育办法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