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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吗

2023-10-06 来源:客趣旅游网

离婚一般不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若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是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

一、在外地伤人事故可以到本地上法院吗

在外地伤人事故要在当地的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情况才可以会当地也就是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在深圳,起诉离婚去哪儿起诉

在深圳,起诉离婚去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到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变更抚养权的案子由哪个法院管辖

判断管辖法院需要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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