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又称辞职信、辞职书、辞呈等。它是员工向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和人事工作环节中常用的一种事务性文书。辞职报告怎么写的理由:
第一大类:本人的原因。
这类理由可以找出很多,只要不太离谱,还是很容易得到单位的理解的。比如,自己孤身在外,十分想家,计划回老家发展;不适应当地的气候,想换个城市看看;身体出了些问题,想辞职休息一段时间;觉得自己知识浅薄,想考个研究生再深造一下;对象或者配偶在另一个城市,想去他或者她所在的城市发展;自己的承受能力差,适应不了公司的工作节奏;在这里一直比较孤单,处不到朋友,想去自己朋友多的地方发展;不喜欢当地的人文环境,想换个自己喜欢的地方待等等。当然,个人原因不能找的太“矫情”,否则接受你辞职信的人必然想办法给你设点障碍。
第二大类:家庭的原因。
家庭原因的辞职理由也很多,有些还比较沉重,更容易博得单位的同情,比如:父母年纪大了,希望自己回到身边陪伴;家里有小孩,需要辞职照顾;家里盖房子,没人操心,需要回去操持;家里在打官司,需要回去处理一段时间;亲人生病了,需要回去照顾等等。有的“牛人”会口无遮拦的说“家人不想让我做这份工作”,当然这样只会找来来单位的责难,故意给你拖延办理也不一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