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 保证合同 是由保 证人 和被借款人( 债权人 )签的。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 债务人 不履行 债务 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 连带责任 的协议。 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 合同成立 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 保证书 。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