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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应该如何应对?

2023-10-09 来源:客趣旅游网

男方在收到离婚诉讼后,可以选择不同意离婚并提供证据支持,或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后由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男方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男方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并帮忙撰写答辩状、收集证据。根据不同情况,男方可采取下列措施:

一、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应在诉讼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同意离婚,但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不认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相关证据。

1、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的证据;

2、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证据;

3、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4、自己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文化素养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等。

三、男方同意离婚,对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债务分担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无意见的,双方协商一致,再由法院判决离婚。

拓展延伸

应对妻子提出的离婚诉讼,男方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男方应对妻子提出的离婚诉讼时,需要冷静和理智地处理。首先,他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男方应该保持沟通和合作的态度,尽量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争议,避免进一步的冲突和纷争。此外,男方应该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立场。如果需要,他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代表自己出庭应对诉讼。最重要的是,男方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要陷入情绪化的争吵中,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尽量减少对家庭关系的伤害。

结语

男方在收到离婚诉讼后,应冷静处理。他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男方可以选择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撰写答辩状。根据具体情况,男方可采取不同措施,如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提交证据,或提出自己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的主张和证据。男方应保持冷静合作的态度,尽量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争议,并收集保留相关证据。如有需要,男方可寻求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减少家庭关系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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