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经营项目:是指不需批准,企业可以自主申请的项目。
2、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
(1)前置审批:是你在办理营业执照前需要先去审批的项目,也就你在查完公司名称后就要去有关部门审批,审批完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后置审批:是指对于应当予以前置审批的商事登记,为了提高商事登记的效率,促进商事活动的迅速开展,采取先行商事登记而后进行理应前置审批的审查,它代表了前置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一、外地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分公司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有什么区别
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区别:
1、许可经营项目是指企业在申请登记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2、一般经营项目是指国家对经营特种项目的企业,需要其提供特种行业许可证才能办理工商注册。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字样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
2、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
3、注册资本未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