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发票管理办法是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规定,于2018年3月1日生效。该办法规定了电子发票生成、传递、存储和查询等方面的规则,并提出了税务部门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方法。
全国电子发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电子发票管理,推动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并优化税收征管模式。根据该管理办法,电子发票的生成应当符合一定规定,例如必须包含各项基本信息、签名和时间戳等;电子发票的传递也需遵照相关规则,如应当采用加密方式传输,确保数据安全性。此外,全国电子发票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电子发票的存储和查询要求。纳税人应当保存原始的电子发票及其相关运营数据至少10年,以备税务部门审查;同时税务部门也可以通过电子发票系统查询纳税人的开票情况。
全国电子发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纳税人有什么具体影响?全国电子发票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得纳税人可以更便捷地开具、接收和管理发票,同时也能减少纸质发票的使用量。在税务部门方面,电子发票的实时监管也更加便捷,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全国电子发票管理办法是促进税务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之一,其实施对于企业、个人及税收征管都有积极作用。因此,各方应当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电子发票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电子发票应当包含基本信息、签名和时间戳等内容;
(2)电子发票应当采用可靠的技术手段生成,并应当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3)电子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