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人造成工伤的赔偿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试用期工人购买了工伤保险,工伤将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医疗待遇的享受条件和支付方式,同时规定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及时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费用,以确保工伤发生时的合法赔偿。
法律分析
试用期工人造成工伤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出生工伤的,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认定工伤后由工伤保险赔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付。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工人若发生工伤,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将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应按照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费用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