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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的公证是否为有效条件?

2023-10-11 来源:客趣旅游网

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与公证无关,合法的股权转让都有效。转让流程包括讨论决定、签订协议、资产评估、审批、出资证明、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包括股份数额、交割日、金额、生效日、支付方式、义务、解除条款、变动计划、保密、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式。

法律分析

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公证才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并不是公证才有效,只要是依法进行的股权转让都是有效的。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应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应依照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表决程序,并获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书面文件。

二、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股权转让办理流程如下: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要经过股东会讨论决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3.凡涉及国有资产的股权转让,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才可以办理转让手续;

5.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6.修改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并向工商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完成。

三、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

1.股份数额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股份转让的交割日;

3.每股及转让的金额;

4.协议的生效日;

5.支付转让金的方式;

6.转让方的义务;

7.受让方的义务;

8.转让协议解除条款;

9.转让完成后,双方的变动计划;

10.转让方的称述和保证;

11.违约责任;

12.保密协议

13.解决争议的方式;

14.附则。

结语

股权转让的有效性并不依赖于公证,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股权转让程序,即可生效。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应进行尽职调查,并获得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股权转让的流程包括讨论决定、签订协议、资产评估、审批、出资证明、工商变更登记等。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包括股份数额、交割日、金额、生效日、支付方式、义务、解除条款、变动计划、保密协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v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二节 股 份 转 让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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