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住酒店没钱付怎么办
1、酒店方可以行使留置权,扣押财物,紧急情况可以限制其自由,但不可进行人身伤害,这叫私力救济,只在紧急情况下适用。事后立即报警,请求公力救济,可以打110报警,或者到派出所报案,拖欠服务费,权利人可以行使追偿权。但要注服务费类收费债务(租金)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一年后法律不再保护。
2、住宾馆逃费的,属于住宿服务合同纠纷,宾馆方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欠费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客房服务费用。
3、胜诉后,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5、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欠费人还钱,欠费人有能力还钱,却仍不还钱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会坐牢。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住酒店免费停车被蹭了怎么办
住酒店免费停车被蹭了,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在酒店停车场停车,就与酒店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而车辆被其他车辆刮蹭是在保管期间内,存在一定的过错,酒店应负责赔偿。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酒店作为有偿保管人应当负有妥善保管车辆的义务,车辆在酒店停车场受到损害,停车场并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酒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