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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酒店车场玻璃被砸碎,如果酒店不愿意赔偿应该怎么办?

2023-10-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酒店停车场车子被砸,酒店有责任。如果在收费的停车场车辆被刮花,停车场对车辆应尽保管义务。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车停酒店车场玻璃被砸酒店不愿赔偿?

车停酒店门口被砸了的处理方法如下:1、车子停门口被砸了可以先进行报警,交警进行责任认定;2、找到相关部门,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进行理赔;3、车辆停放处未处在监控或门岗、车场岗视线内,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会规定,物业保安只是协调秩序等,不负责车辆管理、丢失、损坏及看管。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客体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破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4、主观要件,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取得财产,而是破坏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酒店工作被打,酒店需要赔偿吗?

饭店内遭到伤害如果是由于饭店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一般则需要饭店赔偿。所谓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就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没有尽到此种义务,因而直接或者间接地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酒店丢失贵重物品,酒店是否赔偿?

在酒店丢失贵重物品,如果酒店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在酒店内因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由盗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酒店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盗窃行为人追偿。

在酒店丢失贵重物品,酒店赔偿吗?

在酒店丢失贵重物品,如果酒店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在酒店内因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由盗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酒店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盗窃行为人追偿。

酒店老板在酒店入住后如何进行赔偿

酒店对客户财产侵权该这样赔偿:1、按照客户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金额;2、如果是侵害客户人身权益造成客户财产损失的,按照客户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赔偿要在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才进行赔偿,如果酒店有证据自己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酒店可以不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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