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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2023-10-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要指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只承担行政责任。构成本罪需要共同故意,目的不一致也可。罪行严重与否看后果和手段。

法律分析

1、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所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只有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本罪。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扰乱社会秩序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和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由于本罪是聚众性犯罪,因此进行扰乱活动必须基于众多行为人的共同故意。这种共同故意并不要求行为人之间的故意联系十分紧密,只要行为人明确自己以及他人是在实施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的行为即可,并不要求各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或犯罪动机完全一样。从扰乱后果看,如果给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带来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则为情节严重;从扰乱手段看,暴力性手段比非暴力性手段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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