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交付抚养费。夫妻双方均放弃子女抚养权时,法院根据规定判决。孩子不足两周岁时,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特殊情况可随父方。孩子两周岁以上,父母双方要求抚养时,考虑特殊情况和孩子意愿。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考虑孩子的意见,但法院一般在双方具备抚养能力时才考虑。建议由能提供更好生活环境和教育的一方抚养孩子。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另一方选择同意抚养子女,则今后子女有对方抚养,你只需按时交付子女抚养费即可。但如果夫妻双方均选择放弃子女抚养权,这时由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有关起诉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法规如下:
(一)孩子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孩子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在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成长环境,则建议由该方抚养,不养轻易放弃子女的抚养权,给予孩子好的身心成长环境。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对于起诉离婚放弃抚养权的情况,法院会依据孩子的年龄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情况下随母方生活,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随父方生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要求抚养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绝育情况、生活环境、其他子女等,做出判决。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但并非完全由孩子自主选择。一般建议在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由能够提供更好生活环境和教育的一方抚养。因此,对于父母双方,建议不轻易放弃子女的抚养权,为孩子提供良好的身心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