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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寻求知识产权保护

2024-04-15 来源:客趣旅游网

1、专利保护:专利有3种类型,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其主要内容有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专利权还包括禁止权、放弃权、标记权等。发明专利保护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都是10年。2、商标保护: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在中国申请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标识可为文字、图形或者及组合。

一、专利权的使用效力有哪些?

1、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

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2、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

合法的专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专利权的具体认定程度还需要由专利权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的专利权申请情况来认定,只要在符合专利权认定的范围的才可以认定为专利权,并受到专利权的保护,具体情况下对于专利权的变更应当基于实际而定。

二、共有专利权一方放弃是否允许

共有专利权一方放弃是允许,专利权是专利权人对其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各项权利:

(1)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法意义上的实施,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五种行为:对于产品专利,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方法专利,可以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包括制造、销售和进口三种行为。

(2)允许其它单位和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法所称的许可。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方不取得专利权,只取得专利实施权,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许可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被许可方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

(3)禁止其它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其专利。这项权利体现了专利权的排他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方面。

(4)请求保护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害时,专利权人有权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专利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在三个月期满未起诉,又不执行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专利权人或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通过专利管理机关,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专利权。

(5)转让其专利的权利。

(6)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放弃也是对专利权进行处分的一种方式。放弃可以通过向专利局提交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不交年费的方式实现。

(7)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专利标记可以是中国专利或类似的词句。专利号是专利局在授予专利权时赋予的顺序号。专利法规定,如果其他人侵了专利权人的这项权利,假冒其专利,和将非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自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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