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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矿难21人遇难,煤炭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4-04-10 来源:客趣旅游网

一、陕西矿难21人遇难最新情况

1月12日,陕西省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事故。经核查,当班入井矿工共87人,事故发生后66人安全升井,21人被困。截至目前,被困的21人均已遇难。陕西省神木市政府13日下午发布消息称,截至13日12时35分,21人遗体全部升井。

有调查发现,李家沟煤矿2007年发起探矿时,已有相关文件规定暂停受理煤炭探矿权申请,其探矿权疑获违规批复。

二、陕西矿难21人遇难,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精神损失费。

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

三、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厂矿企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犯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这里所说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私营企业。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里的过失是就行为人对其行为所引起的重大事故的心理态度而言的,至于行为人对其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本身,则可能是明知的、故意的。

四、重大安全事故的标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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